重庆文理学院教学部
院教〔2017〕92号
关于报送2016/2017学年实验室
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
各二级学院及科研单位:
根据教育部《关于报送2016/2017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》(教高司函﹝2017﹞28号)文件精神,为切实做好我校实验室信息数据的统计、审核和上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填报范围
1.全校所有科研实验室/研究中心;
2.全校所有教学实验实训室/中心。
二、填报内容
1.基表三《贵重仪器设备表(SJ3)》
2.基表四《教学实验项目表(SJ4)》
3.基表五《专任实验室人员表(SJ5)》
4.基表六《实验室基本情况表(SJ6)》
共计4个表格,详见附件1-4。
三、填报要求
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是学校发展、招生、评估的重要依据,请各单位高度重视,认真填报。各单位负责人应加强审核,确保统计质量。具体要求如下:
1.数据统计的时段: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;
2.信息数据的统计务必准确完整;
3.报表各项内容按照《填表说明》(附后)进行填报。其中,基表四中“实验所属学科”、基表五和基表六中“所属学科”,依据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(2012年)》(附后)填写专业代码前四位。
四、提交时间
请于2017年9月25日(星期一)12:00前将上述四个表格的电子版发至邮箱;纸质版经分管实验室领导审核、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实验室建设科(恪勤楼215室),联系电话:49891937。
特此通知
教学部
2017年9月1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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